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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备和批评孩子的分寸之所以很难掌握,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做父母的既要传递自己的情绪感受,但又要适度克制自己的愤怒。
在责备孩子的时候,父母很难有不生气的。而生气到了一定的程度,也就成了愤怒。父母应不应该对孩子的过失行为表示“愤怒”呢?从儿童教育的角度来看,显然是应该的,甚至它还是儿童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课。因为假若有时候父母对孩子的行为一律表示忍耐而不发怒的话,它所给予孩子的印象不是慈爱,而是冷漠。因此,凡是关心子女的人,都不能逃避愤怒。
但是,愤怒是一种代价颇高甚至危险的情感,要使它发得有价值,做父母的就不能只有付出而没有收获。也就是说,对父母而言,你可以对孩子发怒,但是你又不能随情绪的波动而随意加重你的愤怒。你不能让孩子们承受凶暴而残酷的愤怒洪流,但是你可以让孩子明白:“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由于发泄愤怒的目的是松弛自己因忧虑和痛苦而引起的紧张感,让孩子产生内心的自省,同时又不至于产生副作用,给双方带来新的伤害和痛苦;因此,当父母对孩子发怒时,所要掌握的分寸就是,既要将自己的真实情感和意图传达到对方,但又不至于引起新的、无休止的侮蔑、仇恨和愤怒。做父母的当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下述三个步骤的训练既简单,又实用。
第一步,就是在风平浪静的时候,做父母的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惊涛骇浪是随时可能到来的。这时,我们要接受的三个假定是:
一、承认孩子们会使我们发怒是不可避免的;
二、我们有权发怒。对孩子发怒并不是一种无能的表现,也不是什么耻辱;
三、我们有权在安全的限度内表现自己的内心感受,但是这种表露决不会伤害到孩子的人格。
当这些假定在我们的内心根深蒂固之后,一旦遇上必须对孩子发脾气的时候,我们便可以判明自己情感的强烈程度,并对孩子警告说:
“我心里很不高兴了。”
“我生气了……”
如果我们的简短声明和“马脸”不能制止孩子的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以增加语气的强度来表达我们的愤怒:
“我很生气了。”
“我气得不得了!”
“我冒火了!”
大多数时候,这样的说明便可以压制住孩子了。但有时候这么做还不行,这时,我们便必须进行到第三步,清楚地说明我们愤怒的由来和感受,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我一看到你把鞋子和袜子乱丢我就来气,忍不住就想冒火。我真想打开窗子,把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扔到楼下去。”
“看到你一放下筷子就看电视,把脏盘子脏碗留给我一个人收拾,我就很生气。我真想把电视机卖了,教你压根儿就看不成!”
这种接近孩子的方式可以使父母的愤怒找到一条发泄的通道,又不至于引起伤害的后果。孩子们在其中也可以了解到,哪些愤怒是安全的,哪些愤怒则可能带来毁灭性的结果。
总之,幼儿期教育的基本原则是要培养孩子对父母的信赖感。如果孩子真的做了不该做的事,而妈妈也因为这件事情不愉快的话,就应该把这不愉快的心情传达给孩子,这样才能让孩子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而孩子也能因此感受到:“啊,原来妈妈不喜欢这样呀!”然后重复去体验那些感受,逐渐了解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