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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1921-2002),被誉为20世纪世界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先后执教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担任过美国政治与社会哲学家协会主席以及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地区主席,并荣获1999年度美国国家人文科学奖章。1971年他的第一部着作《正义论》出版后,成为哲学和政治学等专业学生的必读书目。据说当时的西方学者人手一册,几乎所有的政治哲学着作中都要提到罗尔斯的名字。目前该书已被译成27种语言、售出四十余万册。如今,斯人已逝,但是那瘦削的身影依然在政治哲学的殿堂中高高伫立,令人仰视,他那亲切而带些羞涩的笑容依旧温暖着所有仰慕者的心灵。
童年埋下正义的种子
1921年2月21日,罗尔斯出生于巴尔的摩一个富裕的知识分子家庭。其父威廉·李是一位自学成才的杰出律师和宪法专家,也是当时马里兰州州长艾伯特· 里奇的密友和非正式顾问。母亲安娜·埃布尔曾任妇女选民联盟巴尔的摩分部的主席。罗尔斯受母亲的影响巨大,她争取妇女权利的工作引起了罗尔斯后来对于妇女平等权利的关注。
虽然衣食无忧,但他的童年却还是遭遇了两次悲剧。在连续的两年中他的两个弟弟因为从他那里传染了疾病——分别染上了白喉和肺炎——而相继离世。悲伤的记忆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灵。罗尔斯后来提起,正是这些不幸使得他的口吃进一步加重而困扰其一生。两个弟弟的相继离世使年少的罗尔斯感受到命运的冷酷无情,也使他对弱势群体有了一种特别的关切。他也开始把目光投向周围的黑人,并和一个黑人孩子成为好友,但这受到了母亲的反对。父亲也像他那个阶层的人一样怀有种族偏见。种族和阶级问题又进入了他的脑海。有一次随家人在缅因州度假时,他发现了当地的穷苦白人受教育的机会和人生前景远不及他。在多年之后,他在《正义论》中写到,由社会制度决定了人们不同的社会地位和不同的生活前景。这是一种特别深刻的不平等,需要正义原则来进行调节。童年的经历似乎已经注定了他今生的使命。
在二战中死里逃生
二战爆发时,罗尔斯进入了普林斯顿大学。在对化学、数学甚至艺术史一一尝试之后,他最后选择了哲学,并遇到了其大学时代最重要的老师马尔科姆。1941 年夏季二人的初次见面以罗尔斯提交的论文被严厉批评和退回而告终,但这反而强化了他对哲学的兴趣。1943年1月,聪敏而勤奋的罗尔斯以最优成绩提前一个学期从哲学系毕业。一个月后他接受军训并成为太平洋战场的一名步兵,先后在新几内亚、菲律宾和日本服役,度过了他一生中并不愉快的两年戎马生涯。其间有一次差点遭到日军伏击,但是幸运女神再次降临,因为日军枪响得太早,罗尔斯幸免于难。对于美国向广岛投放原子弹的行为,他表示了深深的谴责。这个正直的青年发出了这样的询问:为什么世间会有邪恶?人类是否可被救赎?建设一个正义的秩序良好的社会是否可能?战争引发了他对人类正义问题的思考,他试图寻找人为的灾难背后的深刻原因和解决之道。他一生的工作就旨在发现正义对我们的要求,并且显示我们人类有能力去实现它。
1946年初罗尔斯放弃升任军官的机会离开了军队这个“阴郁之所”,并得以重返普林斯顿攻读哲学硕士学位。在那里他邂逅了布朗大学的四年级女生马迪,6 个月后,二人于1949年6月结婚,从此罗尔斯有了一位53年温柔相伴的贤内助。1950年罗尔斯可谓双喜临门,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也迎来了他的第一个孩子安娜。
险遭火焚的传世巨着
1949-1950学年罗尔斯在普林斯顿的一个研讨班上,研习了美国历史上几乎所有有关正义的重要观点,并试图把每一种观点融入一种系统的正义观念之中。1950年到1952年,罗尔斯担任了哲学系的讲师。在普林斯顿,他遇到了很多良师益友。得益于他们,罗尔斯摆脱了对形而上学争议的纠缠,投入到建构性的哲学任务之中。1951年的《用于伦理学的一种决定性的程序的纲要》是处理罗尔斯成熟理论中中心问题的早期尝试:什么样的决定程序有助于我们公正解决有争议的问题。此后他便一直致力于《正义论》的研究和写作。
1952年至1953年,他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在牛津基督教会学院游学,在牛津所从事的有关法律和政治哲学的实质性工作对他启发巨大,特别是受到哈特和伯林的影响,奠定了他以后的学术目标:寻找一种将自由和平等在一个政治正义的概念中统一起来的方法。
在他写作《正义论》的年代,美国正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外有越南战争,内有黑人运动、学生抗议运动和女权运动。罗尔斯将产生种种社会危机的症结归于财富的严重分配不均,并把正义问题的解决放在社会制度的合理设计之上,希望构建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以使人们获得一种有价值的美好生活。
1962年他来到哈佛大学执教。1969-1970学年罗尔斯带着200页的《正义论》第三稿来到斯坦福大学以便专心完成他的巨着。当时还没有用电脑写作的条件,修订的部分由秘书打印出来。一天早晨6点钟,研究中心主任给他打来电话:“夜里几颗燃烧弹在中心爆炸了!你的东西全完了!”罗尔斯的心顿时一落千丈,他8个月以来全部的写作稿都在办公室的书桌上。不过令他欣喜的是他的书稿在火灾中幸免于难,只是经受了水的洗礼。
1970年9月,罗尔斯又回到哈佛,由于同时承担着行政和教学任务,他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对手稿进行最后的润色。他自己也不知道手稿的长度,当哈佛出版社送来587页的校样让他校对时,他也大吃了一惊。1971年年底,这部凝结着近20年心血的划时代巨着一经出版,即震惊了美国和世界,罗尔斯被公认为政治哲学的领军人物。《正义论》引起了对道德和政治哲学中实质性问题的重新关注,实现了政治哲学向正义的转向。众多的学者很快发现,从此他们必须在罗尔斯的理论框架中开展研究。罗尔斯对西方的影响涉及哲学、法律、心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领域。他也为后来者树立了一个把全部学术生涯都奉献给对一个知识性问题的孜孜不倦研究的楷模。在《正义论》出版之后,他又发表了《政治自由主义》(1993)、《万民法》(1999)等书,作为对其正义理论的进一步阐释和完善。他的一生在他的论文集中清楚地呈现,这些杰作见证了他呕心沥血的48年。
正义二原则
罗尔斯把社会基本结构作为正义的主题,而把功利主义作为其主要的理论对手。他把对正义原则的选择当作一种订立契约的过程。《正义论》的第一部分设计了一种原初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只知道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务,但又处在无知之幕后,对于任何个人信息一无所知。他问道:假如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天分、财富或者观念,我们将选择何种正义原则?他的答案就是正义二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基本的平等自由原则,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相应于自由原则。第二个原则包括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分别对应于平等和博爱的原则。差别原则主张社会和经济不平等要最有益于最少受惠者。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第二原则中机会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表明了在优先性上,罗尔斯认为自由优先于平等,正义优先于效率和福利。两个原则强调了社会制度的两个不同的方面。第一个原则是关于公民的政治权利,第二个原则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的部分。他宣布,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罗尔斯通过原初状态和社会契约论来证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这两个原则。另一条证明途径是通过“反思的平衡”,即将两个原则与常识的正义判断进行反思和对照来达到二者的平衡和一致。罗尔斯坚信他的正义原则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为此,他在《正义论》的第二编中探讨了正义的制度要求,第三编论证了正义理论的稳定性。他坚信,他的正义理想决不是乌托邦。
人如其文的慈父良师
正义的观念不仅是罗尔斯一生研究的主题,同样也是他人生的信条。当新婚的妻子告诉他,她重男轻女的父母只给她的兄弟准备大学教育费用而她和妹妹却无此殊荣时,他就决定一定要为自己的儿女提供同等的机会。后来他的4个子女都在他的支持下念完了大学。
越南战争爆发后,国防部决定不征募学业优良的学生,而有一门不及格的学生则可能被征入伍,这也等于给了教授特殊的权力。罗尔斯认为这样区别对待学生是不公正的。那些家庭富裕和社会关系广泛的学生应该和别人一样承受相同的命运。他和自己的同事联合起来,在学校会议上建议学校采纳他们的建议。
在他的同事和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安静、谦虚、举止优雅、具有绅士风度的人。他如此完美,以致于有人戏称他为“基督”。他不逐名利,也不希望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除了享受和家人朋友一起的轻松时光之外,他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研究和教学。1999年他终于同意接受国家人文学科杰出成就奖,在此之前他通常拒绝各种荣誉。她的女儿利兹说他愿意做更多其他的事情而非与首相共进晚餐。他经常指责英国王室的做法和特权腐败影响。这也说明了他喜欢林肯的原因——他认为林肯是一个重视人人平等而且从不向邪恶妥协的总统。在他哈佛的办公室里还挂着一幅他相濡以沫的妻子马迪画的林肯肖像。对于妻子热爱的艺术活动他也一直给予支持和关注。在介绍他的剑桥手册封面上,是他妻子亲绘的他的肖像。他曾一度拒绝刊登自己的任何图片,不明白人们为何会关心他的长相。
罗尔斯在哈佛的教学生涯一直持续到1991年。他把大量精力用于课堂教学,他的演讲总是精心准备,写成讲稿后再三修改。他把讲稿分发给学生,以免因自己有时口吃而影响他们的理解。虽然有时口吃让他难以完整地说出一个单词,而且不用来听也能通过讲稿了解学习内容,但是他每次上课总会让容纳几百人的阶梯教室人满为患,必须早早前去才能抢到座位。上完课虔诚的学生都会拍红了手掌送他离开,直到他听不到为止。在他的学生中有数十名引人注目的哲学家,其中不少是女性,美国大学大多数重要的哲学系里都至少有一名他的弟子。罗尔斯自己喜欢研究历史上的伟大哲学家——洛克、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对他们满怀敬意,并一直在思索能够从他们那里学到什么。作为无数研究生的良师益友,他引导很多人成为了这些哲学家的有影响的诠释者。
有着一双深邃蓝眼睛的他还是一个出色的水手,饮茶时像孩子一样贪吃燕麦饼。他对生活充满了热爱。七十多岁依然坚持锻炼,喜欢骑自行车、慢跑和远足,就在辞世前的一些日子里他依然每天出来散步,就像他热爱的哲学家康德一样,他比康德多活了一年。2002年11月24日早晨9点30分,这位心如赤子的81岁老人,因为心力衰竭,在家中安详地离去,直到最后的时刻依然保持着清醒。
在去世之前,他竭尽最后的心力,整理出版了《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简洁概括了其正义思想的诸多方面,似乎要让世界铭记他的嘱托。如今,失去了罗尔斯的世界依然回响着他的追问:“假如正义荡然无存,人类在这世界生存,又有什么价值?”